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青冲水厂扩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自来水公司,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青冲水厂扩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招标范围:平江县青冲水厂扩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三级或以上“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资质,取得ISO9000质量认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采购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水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水务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39730298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