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福坤路延伸段路面硬化工程 已由 平发改招核【201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平江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硬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福坤路延伸段路面硬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平江县伍市工业园
2.3 规
模:
投资约
105
万元
2.4 工期要求:
30
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
国务院令第
279
号
2.7 招标范围 :
路面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1项要求。
3.4 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
号文办理了入湘登记证和市外企业按
岳建函【
2008
】
18
号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企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0]318
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16
时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
2012
年
6
月
6
日
~
2012
年
6
月
10
日
17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
[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以上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备案资料(市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
6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00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和平江县政府网
(http://www.pingjiang.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6284469 。
招 标 人:
湖南平江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
平江县伍市镇
联 系 人:
林主任
电
话:
13574008669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艾
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
,
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FZZB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