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BOT项目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1]1335号建设,建设资金来自BOT。招标人为
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BOT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BOT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
城关镇。
2.3
处理工艺: CASS工艺。
2.4
规 模 :
改扩建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厂区投资为2732万元。
2.5
特许经营期: 25 年(包含建设期、试运行期)。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招标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组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
平江县人民政府
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地方政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或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BOT项目已签订合同)、建设、运营两年以上的经验;并且该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营良好,无不良记录(以项目所在地县级或以上环保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3.2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或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BOT项目已签订合同)、建设、运营两年以上的经验;并且该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营良好,无不良记录(以项目所在地县级或以上环保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7日17时前。保证金账户名: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江支行,帐号:597657360541。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2年2月3日~2012年2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节假日不休息,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本,资料费600元/套,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1387400779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0730-6261398
传 真:0730-626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