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手续办理的规定、流程、电话、相关表格

来源:县教体局 2016-11-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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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手续办理的规定、流程、电话、相关表格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2.申请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附件5),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

(2)学校核准签章,上传签章后的休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登记

学校及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3.对疑似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建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诊断结果建议休学治疗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为其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劝其休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对其进行诊断或应休学治疗而不休学治疗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由相关单位或部门依法处理。

4.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5.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至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

6.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流程图:

休学手续办理咨询电话:0730-6223118

 

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年级

 

所在班级

 

学 籍 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用电话

 

申请休学理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籍

主管

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休学时间

 

备 注

1. 本表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责填写,学校审核上报;

2.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