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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统计法制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来源:县统计局 2021-08-1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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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它对新时期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国家《统计法》颁布以后,统计法制工作就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当中,《统计法》也由1983年的28条增加到2009年的50条,目前正在讨论中的《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发展到了63条。法条不断增加,体现了国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更加严格。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更好地维护统计法律尊严,是统计法制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和义不容辞的职责。

本人结合法制常规工作和学习统计法规资料以及在普法与查阅执法案例中的感受领悟,对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形势下统计法制建设进行探讨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及法制建设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统计系统着重从机制体制、基层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了广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能力,统计法制环境得到改善。

1.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精神,争取县委政府重视,2020年3月31日出台了《平江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平政办函〔2020〕11号)文件,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配齐统计基层人员;优化统计工作条件,进一步加大乡镇统计基层基础硬件的保障;开展统计业务人员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严格督查考核,切实跟踪督办“双基”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加强基础工作。去年我县伍市镇和高新区被省统计局评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示范性建设单位,充分体现了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正在不断加强。

2.进一步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业务水平。除局内专业指导培训外,每年支持2-3名青年干部到成都、西安、南昌、郑州等国家统计教育培训基地学习统计专业知识。二是培养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通过学习培训或谈心谈话的方式培养其树立爱岗敬业、拼搏创新的职业精神,增强他们从事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三是大力培养锻炼人才。大胆提拔人才,大胆使用人才,使人才在工作中成长,成长中成才。通过各种途径引进人才,激活人才,增强工作动力,形成良性循环。

3.进一步加强全民统计意识建设。除普法、执法外,还重视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统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化工作,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在信息沟通、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协调上下工夫,积极主动地取得各个行业部门、属地乡镇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在全社会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信用不佳的公民或法人单位给予各种形式的惩戒,进入诚信红黑名单进行管理,促使全社会树立诚信统计意识,促进“诚信平江”的建设。

二 、当前统计重大改革形势下,我县统计法制建设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实施重大改革,全面推行企业联网直报一套表制度,由联网直报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只能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但由于经济成份的多元化,各种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源头数据质量仍存在较多问题,统计法制建设面临新挑战。

(一)学习宣传深度广度不够。统计系统人员学习深度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对统计法律法规条文理解运用不足,影响普法及执法质量。由于宣传工作人力、物力有限,普法宣传连续性不够,对基层企业、乡镇(街道)法制宣传工作较薄弱。  

(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不精。统计工作专业性强,人员要求素质高,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基础薄弱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三) 调查对象法制观念淡薄。部分调查对象为逃避税费、少缴社会保险金和受各种经济利益的驱使,对统计工作认识存在很大的误区。

(四)统计机构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因统计执法证考试的要求是公务员,但我局编制严重不足导致统计执法人员报考困难,这些都与当前的执法检查要求不匹配,严重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新形势下统计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如何进一步运用依法治统,加强新形势下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法作用,结合实践中感受谈几点粗浅认识和建议。

(一)加强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统观念

政府统计机构是依法统计的主体,《统计法》明确规定了统计机构和人员具有独立的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三权”。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要加强学法,增强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依法治统观念;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依法统计,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追究。

(二)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知法才能守法,只有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到位,各项统计调查事业才能走上法治轨道。要拓展宣传空间,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普法宣传。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坚持开展经常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基层统计人员动态信息库,及时组织新增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先培训、再上岗。继续结合日常工作以多种形式向调查对象深入、持久地普法,利用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纪念日、大型普查宣传等向全社会宣传普法,增强全民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积极营造一个依法统计的法治化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构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适应这一要求,统计法制工作必须面临新的挑战,首先要加强法制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积极努力争取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保障工作经费,配齐法规人员。其次要建设法制队伍,加强统计法制人员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统计法律、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注重加强统计法制队伍的廉政建设,使统计执法队伍成为一支业务精通、思想过硬、勇于进取、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的队伍,更好地为新时期的统计事业保驾护航。

(四)加强监督检查,发挥社会支持依法统计作用。

继续加强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等统计资料定期报送工作,自觉全社会监督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统计职权公开、政务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通过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统计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示统计执法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