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市监发〔2019〕5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局2019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的通知》,提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5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坚持合要求、便民众、做得到、可操作的总体思路,按照既总体设计又循序渐进、既探索创新又实事求是、既严格监管又优化服务、既依法依规又快捷便民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内涵
本方案所指的“一件事”是指由省市场监管部门(含药品监管,下同)承担的、企业和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一个业务机构单独办理的“一个许可事项”,也可以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业务机构办理的“多个许可事项”等“一揽子事”,还可以是企业和群众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需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企业开办或企业注销“一揽子事”。“一次办”就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行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单速达,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用最高的效率、最少的环节、最简的材料、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办好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一揽子事”。
三、工作目标
梳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做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统一规范管理,实现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查一个目录、去一个窗口、登一个网站、录一次数据”,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办事地点分散、业务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件量较大的高频证照事项,在2019年10月底以前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行政审批部门业务协同,共同推进跨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次办”,在2019年底前,实现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目标;在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作任务
(一)梳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1.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全面梳理汇总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同时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涉及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也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制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见附件)。(牵头单位:综合规划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行政许可及服务办事指南
2.编制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对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逐一明确、细化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机构,逐项编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将前述资料编成办事指南,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信息化平台公示。(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三)优化审批及服务流程
3.减时限。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在2019年底前,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处室:登记注册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按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原则和要求,压缩市场监管部门各类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的时间。在2019年底前,实现各类无需实地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限平均减少50%。压缩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已减少50%以上的,应着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减环节。优化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做好企业和群众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中不必要的预受理、预审查环节,合并相近环节,通过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5.减材料。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事项中包含相同材料的,只需申请人提交一次,尽可能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方式获得证明材料。(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6.减跑动。依托市场监管“一网通办”信息技术平台,鼓励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在线受理申请、告知补正、核发证照,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
7.一厅办理。省市场监管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应按要求统一集中到省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制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对大厅服务环境、服务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纪律、监督管理作出规定。(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8.一站导办。省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导办站(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帮助,通过建设智能语音咨询系统、组建网络客服队伍等措施,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人事处、信息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一次告知。省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告知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对需要补正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告知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一次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业务办理机构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11.一窗受理。对业务量大的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设置专业窗口办理。对业务量小的事项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12.一网通办。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将现有网上业务系统(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各项行政许可系统)升级改造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并接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申请人身份 “一次认证”“一点登录”“一网通办”。同时整合原有各业务系统,形成统一业务应用、统一网络环境、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继而形成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智能化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的拓展,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管理的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都在网上办理。建设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9月1日前)
13.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告知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一单速达。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对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书等,为其提供邮寄服务。建立邮寄台账,做好“单号可查、记录可溯”。(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创新行政许可便民化服务举措
15.推行容缺受理。制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办法》,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受理。(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16.实行免费帮代办服务。深化“政银合作”,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参与无偿代办服务,拓宽代办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政务服务大厅内配备帮办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程免费帮办。(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人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如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即可。(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局;责任处室: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8.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为依托,建设全省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级平台。省级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信息,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信用监管处;责任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以改革的思维转变工作的理念和方法,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由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登记注册局负责牵头,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协同抓好落实。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100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梳理并公布本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省局。
(三)落实工作责任。省局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任务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处室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相关处室、单位要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群众评价、群众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和满意度回访等形式,找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下大力气解决。省药监局和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做细做实各项工作,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让服务承诺掷地有声,让效能提升立竿见影。省局将把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省局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内容。
(四)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省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业务网上可办。已经实现网上办理的,要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推进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整合,实现省局政务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与在线平台协同运行,线上线下统一标准,深度融合。
(五)加强窗口建设。窗口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第一线,要充实窗口力量,强化窗口作风建设,组织跨条线业务培训,打造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窗口人员队伍,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
附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
(3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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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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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要开办企业 |
营业执照 刻制公章 申领发票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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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要办企业变更登记 |
营业执照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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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要办企业注销登记 |
注销登记通知书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执照注销 税务清税 人社注销 商务注销 海关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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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要办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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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要办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营业执照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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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要办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
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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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要办企业备案 |
备案通知书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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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要办遗失补领(增减)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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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要办名称自主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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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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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要办广告发布登记 |
广告发布(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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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要办外省药品广告备案 |
广告批准文号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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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要办药品广告审批 |
广告批准文号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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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要办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
广告批准文号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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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要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
广告批准文号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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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要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 |
广告批准文号 |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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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我要办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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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我要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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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我要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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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我要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
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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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要办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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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我要办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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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我要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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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我要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证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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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我要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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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我要办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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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我要办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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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我要办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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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我要办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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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我要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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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我要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及许可证补发和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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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我要办第Ⅱ类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登记事项)、第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发、第Ⅱ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变更(登记事项)、第Ⅱ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补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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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我要办执业药师注册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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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我要办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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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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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我要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生产许可证补发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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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我要办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生产许可证补发,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和GSP证书变更(不需要现场检查的和企业没有特殊药品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补办 |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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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我要办药品GMP证补发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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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我要办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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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我要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审核、变更及换发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
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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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我要办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一、二类)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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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开办的企业应是属于省局登记管辖权限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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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政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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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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