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实施机关: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考:百度搜“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可查看操作指南、下载文书范本、申请书,http://www.pingjiang.gov.cn/36736/36741/index.htm 咨询电话:0730-6263497
经营范围选取:百度搜“长沙市商事登记经营范围自助服务系统”,点击经营范围咨询→选取后“添加”→ 生成经营范围 → 输入手机号码 → 查看办理须知 → 打印http://ssfw.changsha.gov.cn/pages/zxpt/index.jsp
方式一: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网址: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http://222.240.225.75:8004/bsdt/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可查看全程电子化操作视频演示】
第一步:电脑端填资料,提交签名(预览、确定)
准备第2、5、6项资料并将原件拍照,新办的情况要先注册账号→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
第二步:手机电子签名
投资人、委托人要电子签名。
第三步:所有人签名后,电脑端再点击“提交”,提交至市场监管局(预览、确定)
接着大约40—60分钟,申请信息传至内网,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
电子签名操作指南:
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湖南企业登记APP 。

用户打开APP,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和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输入登录密码,并二次确认,完成身份证照片的上传识别后,即完成注册。
然后点击“个人中心”→“待办事项”→根据提示人脸识别、手写签名(方框内姓名要写全、写清晰)→提交签名
法人股东签名流程(股东为省内企业的):
第一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证照管理员),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第二步:将所有后台程序关闭后,打开“湖南企业登记”APP,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行签章。
方式二:纸质资料办事流程:
(1)名称自主申报:网址: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http://222.240.225.75:8004/bsdt/,新办的情况要先注册账号→名称自主申报;
(2)准备第1-7项资料到窗口申请<本局网站都有范本供参考>,同时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要进行身份验证→窗口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
身份验证操作指南:手机登陆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下载安装APP;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后点击“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是”,有效期设置到最后一天(10天后)。下次办业务,有效期可再次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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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