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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办事指南

编稿时间: 2020-06-10 来源: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未知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办事指南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实施机关: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考:百度搜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可查看操作指南、下载文书范本、申请书,网址http://www.pingjiang.gov.cn/36736/36741/index.htm  咨询电话:0730-6263497

 

经营范围选取:百度搜长沙市商事登记经营范围自助服务系统”,点击经营范围咨询→选取后“添加”→ 生成经营范围  输入手机号码  查看办理须知  打印http://ssfw.changsha.gov.cn/pages/zxpt/index.jsp

 

方式: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网址: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http://222.240.225.75:8004/bsdt/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可查看全程电子化操作视频演示

 

第一步:电脑端填资料,提交签名(预览、确定)

按实际情况准备第2-8项资料的原件拍照,变更登记从“其他方式登录”“个体全程电子化”登录。

 

第二步:手机电子签名

经营者、委托人要电子签名。

 

第三步:所有人签名后,电脑端再点击“提交”,提交至市场监管局(预览、确定)   

接着大约30分钟,申请信息传至内网,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

 

电子签名操作指南:

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湖南企业登记APP。

 

 

 

 

 

 

 

 

用户打开APP,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和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输入登录密码,并二次确认,完成身份证照片的上传识别后,即完成注册。

然后点击“个人中心”→“待办事项”→根据提示人脸识别、手写签名(方框内姓名要写全、写清晰)→提交签名

 

 

 

 

方式二:纸质资料办事流程:

 

按实际情况准备第1-8项资料到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本局网站有范本供参考的>  窗口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同时经营者、委托人要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操作指南:手机登陆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下载安装APP;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后点击“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是”,有效期设置到最后一天(10天后)。下次办业务,有效期可再次延长。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办事指南提交资料

    1.经营者申请变更登记或换照的,应当提交其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6.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