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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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平江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平江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无门 | ||||||||||||||||||||||||||||||||||||||||||||||||||||||||||||||||||||||||
来信人: | 孟保国 | ||||||||||||||||||||||||||||||||||||||||||||||||||||||||||||||||||||||||
来信时间: | 2022-04-09 08:48:21 | ||||||||||||||||||||||||||||||||||||||||||||||||||||||||||||||||||||||||
内容: |
附件1:5.刘雷东.jpg 附件2:3.孟保国.jpg 附件3:2.茹水功.jpg 附件4:1.2赵亚欣.jpg 附件5:1.赵亚欣.jpg |
回复部门: | 县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2-04-13 10:34:2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孟先生: 您好!您于4月9日通过县长信箱反映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要求查处的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人社厅《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85号)有关规定,属于应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程序处理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机构:平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平江县开发区东兴大道69号,工作电话:0730-6296726.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 投诉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审查:对投诉申请进行审查,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依法进行处理。 三、办理期限 案件处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同意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