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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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获评基层一级教师后跨乡镇调动及待遇问题的政策咨询
来信人: 陈风华
来信时间: 2026-05-14 16:37:02
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本县在编在岗教师,2025年获评基层一级教师职称。现因工作和家庭需要,想咨询以下两个问题:
1. 获评基层一级教师后,是否可以申请从当前所在乡镇学校,调动到本县另一所乡镇学校任教?跨乡镇调动的具体条件、流程及相关政策要求是什么?
2. 如果成功跨乡镇调动至本县另一乡镇学校,是否能继续保留并享受基层一级教师对应的岗位待遇、相关补贴?如果调入学校同样属于基层乡镇学校,待遇政策是否有变化?
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答复,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5-19 07:59: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您关于《关于获评基层一级教师后跨乡镇调动及待遇问题的政策咨询》的留言收悉。平江县人民政府立即转交平江县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作出回复。

  收到您反映的诉求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现书面回复如下:首先,衷心感谢您为平江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按照我县教师管理及基层职称相关政策,获评基层一级教师人员不得办理县域内跨乡镇调动,该职称专为扎根基层任教人员评定,绑定现任职学校岗位,服务期内不受理个人因工作、家庭等原因提出的跨乡镇调动申请。此类人员一经跨乡镇异动,不得保留基层一级教师岗位待遇及各类基层专项补贴。即便调入同属乡镇基层学校,因实行定岗定校属地管理,也无法延续相关职称配套福利,不再享受基层倾斜政策。

  敬请理解我县稳定基层师资队伍、统筹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规定。如还有问题,欢迎拨打我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30—6234682)咨询、反映。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与理解,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平江县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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