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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举报东达时代公馆启心物业公司偷税漏税问题
来信人: 易涛
来信时间: 2025-09-16 10:53:17
内容:

东达时代公馆启心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物业费时,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本人三年前交的物业费,在我再三要求下,现在才开发票,这合法吗?,启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我,是我自己没找他们要发票,所以他们可以不开。这种物业费只开收据,不开发票的行为在东达时代公馆小区是普遍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必须依法为业主开具正规发票。启心物业公司存在隐瞒自身真实收入,涉嫌偷税漏税的问题。

东达时代公馆小区业主多次向税务部门反映启心物业公司不开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只是简单的追缴该业主所交物业费的税款和滞纳金,未对启心物业公司其进行行政处罚,也未对启心物业公司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5-10-11 10:34:45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东达时代公馆启心物业公司涉税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行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实地调查,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未开票收入未及时申报涉税的问题。我局已依法责令督促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及时足额完成相关收入的申报,并要求在收取物业费时按规定向业主开具发票。

  关于您所提及的偷税漏税问题,如您掌握具体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如收款记录、合同、收费凭证等),可进一步提供给我局,以便深入核查。

  您如有其它涉税问题咨询,可联系我局纳税服务热线:联系电话:0730-2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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