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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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公寓房租赁纠纷
来信人: 司马江
来信时间: 2025-11-06 08:55:24
内容:

我于2018年购买德泉华城公寓房一套,位于旭东路西侧德泉华城。2019年12月1日我与湖南德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2021年7月21日湘阴德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其中湘阴县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丙方,合同租期为15年,984.6元/月,一直以来都是由湘阴德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但是从2024年12月—2025年10月,共计11个月拖欠租金8269.2元未支付,根据合同我有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且设施设备都归我所有,多次与酒店沟通支付拖欠租金并终止合同返还房屋,但是一直以来酒店既不肯支付拖欠租金又不愿意将房屋退还给我,宁可锁着不做生意也不肯退还房屋,导致我不仅拿不到租金还要还贷款,请问能让物业帮我解决这个纠纷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5-11-13 17:20: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德泉华城公寓房出租湘阴德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我局开发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通过业主反馈和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公司难以直接解决你与酒店的租金拖欠、解约退屋纠纷,核心原因和可行办法如下:

  1、物业的角色局限物业(湘阴县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作为租赁合同丙方,核心职责是酒店公共区域管理,并非租赁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没有强制酒店支付租金或退还房屋的法定权限。更有效的解决途径发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酒店限期支付拖欠租金(8269.2元)、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留存送达证据。走法律途径:若催告无效,可依据租赁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支付拖欠租金、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同时可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最后,感谢您在本次协调过程中,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如有其他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问题,可联系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2223422;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太傅路14号。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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