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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蓝枫 |
| 写信时间: | 2021-04-05 14:59:03 |
市民“蓝枫”先生/女士:
您好!
您的来信《拆迁后几年未开发的土地改建停车场》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闲置土地是可以改建成临时停车场的。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近年来我局已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改造了一批停车场,主要有:国大临时停车场、庙前街临时停车场、原国土局临时停车场、原三鑫驾校临时停车场、岳阳经开区税务局临时停车场、巴陵大桥桥下临时停车场等。后段,我局将继续支持配合各职能部门、相关权属单位改造其他符合各项条件的闲置土地作为临时停车场地。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9日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 回信时间: | 2021-04-09 17:24:01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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