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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首府是个问题楼盘,拖了几年,最近才完工,开发商通知收房,但明显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请将此件转给房屋验收相关部门,澄清一下是否达到交房标准,谢谢
| 写 信 人: | 洞庭彪汉 |
| 写信时间: | 2014-09-25 11:33:36 |
“洞庭彪汉”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您于2011年10月订购了巴陵首府住房,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商住小区交房以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为依据,按照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房屋建筑未通过竣工验收,是不能投入使用的。该工程目前刚完工,建设单位(即开发单位)正在处理一些扫尾事宜,尚未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商住小区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共同进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全程监督和事后备案。待建设单位提出组织竣工验收申请后,我局监督机构将依法依规对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特此回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年11月12日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信时间: | 2014-11-12 10:47:22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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