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居民楼共用下水管堵塞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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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有一套住房位于贺坪路,不是小区。近日,发生现住宅楼共用的主下水管堵塞,卫生间的水不能流下,楼上用水时,水倒灌漫上我住宅卫生间。我要求同一单元住户共同承担疏通费用,但其他人不肯承担。

请问:这种纠纷由那个部门协调处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是否适用处理这种问题?

写 信 人:徐斌
写信时间:2015-01-22 15:14:25
信件回复:

徐先生:

您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系居民自建自住房屋。建议:由住户向当地居委会反映,请求居委会协商解决。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5-01-26 16:00:39
满 意 度: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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