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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有一套住房位于贺坪路,不是小区。近日,发生现住宅楼共用的主下水管堵塞,卫生间的水不能流下,楼上用水时,水倒灌漫上我住宅卫生间。我要求同一单元住户共同承担疏通费用,但其他人不肯承担。
请问:这种纠纷由那个部门协调处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是否适用处理这种问题?
| 写 信 人: | 徐斌 |
| 写信时间: | 2015-01-22 15:14:25 |
徐先生:
您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系居民自建自住房屋。建议:由住户向当地居委会反映,请求居委会协商解决。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5-01-26 16:00:39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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