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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毛田镇桃洞村房屋拆除疑问2
来信人: 时灰
来信时间: 2018-04-16 20:17:48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此次岳阳县毛田镇桃洞村房屋拆除是否属于“空心房”整治?如果属于,村民是否可以知道《岳阳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岳阳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岳阳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操作规程》这三个规范文件的相关内容。

    “空心房”如何判定的?

    拆除补偿内容和标准究竟有哪些?网上查到的和实施拆除的人说的不一致。

    实施拆除的人是否可以前拆?权限、程序有哪些合法规定?

    现在没有人居住并不代表以后不居住,该如何处理?

    现在拆除了,以后回来居住在哪?

    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毛田镇
回复时间: 2018-05-02 08:53:44
回复内容:

时灰: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几个问题,特作如下回复:

此次毛田镇桃洞村房屋拆除是属于“空心房”整治的。关于您问的“空心房”如何判定:毛田镇“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第三条第2点明确指出“空心房”整治对象“四纳入”,一是长期无人居住或者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等“闲置房,”二是危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的“危旧房”,三是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四是堤防大坝、渠道处乱搭乱建的“违章房”。

关于“空心房”整治程序:由村民提出“空心房”整治申请后由镇、村入户调查核实,并在村公务公开栏进行7天张榜公示,在无异议的前提下,再签订整治拆除协议。奖励资金由村委会召开相关会议并按照“空心房”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文件,按照30—60元每平方的标准进行奖补。“空心房”拆除由村委会统一请用专业挖机进行拆除。

关于拆除后,以后想回来居住一问题:我们现行的政策是一户一宅,如果属于符合一户一宅的“空心房”整治后,是还可以还建的。

毛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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