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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请求政府暂缓拆除大棚的求诉书
来信人: 何开强
来信时间: 2022-04-01 07:34:43
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何开强、陆华、王树伟)于2020年10月25日与黄沙村黄金片(甲方)签订合同,将土地承包给我们用于种植大棚西瓜,合同约定承包期暂为一年至2021年底,若需要再续签合同。2021年8月,经双方协商约定,同意将该土地续租一年,且我们已将2022土地租用金全额付给甲方,有收条为证。

2022年3月31日,黄沙街镇人民政府以我们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由,要求我们7日之内自行无偿将临时大棚及其附着物全部拆(拔)除,否则将强制执行。这一纸决定书犹如晴天霹雳,更令人惊惶的是不知道究竟犯了什么法。通过向村委会询问才得知,岳阳县委农村办于2022年3月24日下发了《关于黄沙街镇黄沙村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的通知》,黄沙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5日下发了《关于黄沙村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的通知》。

从2020年签订合同至今,我们并不知晓所承包的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将其“非粮化”的这一规定,且合同中已写明所承包土地用于种植大棚西瓜。2021年我们已种植了一季西瓜,并已续签了2022年的合同,但是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政府并未向我们宣传相关的土地政策,更没有通知我们不得将承包土地“非粮化”。并且,黄沙村黄金片的队长于2021年12月主动请求我们,将他自己的土地租借给我们,并且已全额支付土地租金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有转账记录及录音为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将承包土地“非粮化”这个事实错不在我们,因为我们自始至终并不知情。

我们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国家级各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我们是要坚决执行和遵守的。但是,基于事先并未知情的这一事实,做出限期7日内无偿拆除的要求我们无法接受。在今年的“两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要逐步回归到种粮食。要注意的是,各地不能搞“一刀切”“翻烧饼”,简单粗暴地把之前农民种的其他东西给砍了,要合理合情、实事求是,制定一个逐步回归的时间表,把握好进程。”

我们从2021年11月开始陆续搭建大棚、育苗、摘苗。投入材料费、人工费、种子、农药等费用共80余万元,投入的资金主要来于银行贷款和个人借款。我们每个家庭无不是上有老下有小,将全家一年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这一季西瓜上。眼看着西瓜苗即将开花挂果,然而却勒令我们限期拆除,这无疑是将我们逼上绝路。因此,我们提出如下诉求,恳请政府领导应允:

一、允许我们完成这一季西瓜种植,尽量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承诺在2022年9月30日前配合相关部门将大棚拆除。

二、若必须近期拆除,我们要求甲方除退还今年的租金69600元(大写:陆万玖仟陆佰元)外,还须补偿我们相应的损失,主要为大棚及已投入的西瓜种植费用85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

三、若政府不答应我们的上述诉求,仍要强制拆除,那么我们将誓死守护这些大棚和瓜苗,因为那就是我们的命。我们也将会继续向上级政府申诉。

 

诉求申请人:

何开强(身份证号:430611198305085577电话:15616541344)

陆  华(身份证号:421023197609108536电话:13786045220)

王树伟(身份证号:421023198012138534电话:17771615853)

 

 

2022年4月1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黄沙街镇
回复时间: 2022-04-21 10:33:0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防止耕 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 件第二大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中的 “(四)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五)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1〕81号)中有关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标准"2019年1月3日后占用的,责令限期恢复”等有关规定, 黄沙村黄金片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大棚西瓜实属违背现行政策行为。1、我镇于2020年底安排工作人员已上户通知该地块属基本农田,不得种植大棚西瓜。种植户(电话17873061115)也于2020年12月30日16点16分25秒电话12345咨询,有12345办件单为凭(见附件)。我镇已提前通知,承包该地块农户也已提前知晓相关政策。2、我镇系依法依规下达拆除通知。3、鉴于该地块西瓜苗已到生长期,我镇也正与该丘块农户就拆除相关事宜协商处理之中。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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