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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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补缴
来信人: 袁林
来信时间: 2022-04-13 12:38:00
内容:

您好,由于一直在外面忘记交新农合了,请问是否还可以补缴?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5 15:17:32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已告知您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湘医保发〔2021〕31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县政办函〔2021〕57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未能及时缴费的,可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根据特殊情况,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流浪乞讨人员、被集中收治的吸毒人员等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可以按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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