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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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岳阳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关于厂房办公室改扩建审批手续办理 |
| 来信人: | 岳阳晨龙电磁机械有限公司 |
| 来信时间: | 2022-07-14 10:02:28 |
| 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同志: 您好! 我是岳阳晨龙电磁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强,我公司与2022年7月13日下午参加了岳阳县机械电子产业链调研会。听取了县长、县委书记发言很受激励,县里领导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是真心实意的,没有停留在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听取县里领导发言后,我们公司经过仔细考虑,我公司作为微小企业能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多,但有一个困扰我公司多年的问题希望就这次万名干部联万企的东风能否给我公司解决一个实际困扰我们企业发展的问题。 2008年中央政府提出农村道路硬化工程,2008年上半年 我们村(原鹿角镇兴无村现改为荣湾镇荣湾湖村)道路硬化后,我从岳阳市回村创办了岳阳晨龙电磁机械有限公司,参与家乡建设。我公司于2008年修建了一个小型厂房,并于2010年进行了小范围扩建。但是县里2011年对荣岳公路两侧进行规划、控建,从2011年以来我公司受制于控建,生产规模无法扩大。目前我公司所在位置位于保留屋场内,目前建筑审批是可以在不新开基情况下可以拆屋做屋,但这属于 村民住房政策。对于我们这种由于历史原因在规划前就建厂投产又没有实力进县工业产业园的企业生产发展,厂房改扩建县政府采取的是什么政策? 目前公司计划投资一条新生产线,其生产产品除能满足自身及同行使用,还可供给风电、军工汽车企业。计划将2008年建设的砖混结构厂房拆除建设一个多层钢筋水泥结构厂房(符合不新开基拆屋做屋政策),但能否获得审批是个未知数。我们公司认为小问题企业自己能克服的就自己克服,但是这个政策方面的问题。希望获得县政府的支持,希望政府部门特事特办帮我们取得建筑许可。 此致 敬礼 岳阳晨龙电磁机械有限公司 吴强 |
| 回复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 回复时间: | 2022-07-20 08:55:06 |
| 回复内容: | 吴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现就您所述问题及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岳阳晨龙电磁机械有限公司于在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湾湖村(原兴无村吴寿福屋场)建设的厂房,用地面积约700平方米。该块块位于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属工业项目,该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地类部分为农村居民点用,部分为耕地,不符合岳阳县荣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版)。该地块城市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故也不符合岳阳县城市规划。该厂房建设时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属历史性违法用地。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除矿产资源、能源开发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安排在当地省级及以上园区,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鼓励园区外的工业项目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搬迁入园”文件精神要求,此类一般工业项目宜进入我县岳阳高新产业园区落户。 特此回复。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