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乡村振兴

平江县2024年8月认定监测对象名单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平江县2024年8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平江县2024年8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户主

家庭人口

1

加义镇

献钟

张*兴

4

2

加义镇

思源村

刘*平

2

3

加义镇

早仑村

邓*辉

5

4

龙门镇

渣坪村

邓*云

5

5

龙门镇

渔潭村

华*民

5

6

梅仙镇

青乔村

钟*怀

6

7

浯口镇

阪陂村

刘*秋

6

8

浯口镇

阪陂村

向*如

4

9

浯口镇

浯口村

晏*林

4

10

浯口镇

东港村

吴*湘

2

11

伍市镇

普庆村

李*良

4

12

大洲乡

大江村

湛*燕

4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乡村振兴
一级事项 监测对象 二级事项 监测对象识别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公开主体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