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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8号)、《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平振局发〔2021〕4号)文件要求,通过乡镇摸底核实、公示上报,县级审核,现将平江县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

监督电话:0730-6223337

平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日  

  平江县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名单.xlsx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乡村振兴
一级事项 扶贫资金 二级事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公开时限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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