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21年小额信贷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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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1〕20号)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小额信贷对象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10天。 附件:平江县2021年小额信贷对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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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乡村振兴 | ||
| 一级事项 |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 二级事项 | 小额信贷 |
| 公开时限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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