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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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提高我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能力、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根据《关于支持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发展的实施办法》(平农字〔2023〕85 号)以及利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管理的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县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我县公开遴选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实施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联合收割机项目 1.申请主体为平江县域内依法登记、证照齐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技术依托。 3.近3年被取消或暂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被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的、有失信行为的主体不能申报补助。 4.申报主体能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应急调度及作业服务。 5.有下列情况两种及以上的予以优先考虑:取得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建设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区域服务站、承担过病虫害应急防控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6.申报主体范围要求是平江县利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实施乡镇。 7.申报主体负责设备的运行及维护,运营期限不少于5年,运营期间向财政提交折旧资料。 (二)粉碎机项目 1.遴选对象为平江县域内依法登记、证照齐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技术依托。 3.近3年被取消或暂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被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的、有失信行为的主体不能申报补助。 4.申报粉碎机项目的主体必须有联合收割机(需提供收割机型号与图片),能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应急调度及作业服务。 5.有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育秧大棚的。 6.申报主体负责设备的运行及维护,运营期限不少于5年,运营期间向财政提交折旧资料。 7.申报主体范围要求是平江县利用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实施乡镇。 二、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向乡镇申请、由乡镇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等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申报,申报主体在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不允许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申报表》(附件2)。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农业农村严格对申报主体审核把关,做好项目承担主体的核实确认工作,统筹择优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局务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为项目承担主体。 4.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人:魏恺,联系电话:0730-6225909 附件1: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申报表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平江县2024年亚行(联合收割机、粉碎机)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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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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