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镇关于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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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全镇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 近期,天气回暖、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为预防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现就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如下: 一、不采摘。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些有毒野生蘑菇和食用菇类外形相识,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鉴别,不管是山上还是路边草丛中的野生蘑菇,不要采摘食用。 二、不销售。超市、农贸市场、食堂、饭店、车站、景区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强守法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不得线上线下销售、加工制作来源不明、难以辨别野生蘑菇。 三、不购买。不要在路边摊贩、抖音、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购买个人采摘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买来食用。 四、不食用。要避免野生蘑菇中毒,关键在于不食用来历不明野生蘑菇,别贪“一口鲜”而不顾生命安全。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一律不准食用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送医治疗并紧急催吐。同时注意留存剩余野生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治疗。若发现有采摘、买卖、加工食用不明野生蘑菇行为的,请及时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或我镇食安办(电话6501101)。 安定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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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安定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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