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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八大行动”】虹桥镇:把好聚餐五大关,守好食品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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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落实县委“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守稳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3日至5日,虹桥镇食安办由党委委员林量海带队,联合市监所和属地村委对各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现场管控。

  一看场所卫生,把好环境关

  林量海带队到现场查看聚餐场所设施。要求食品加工、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在与外界有效分隔的区域,远离旱厕、垃圾堆、禽畜圈养地等污染源,无农药化肥等危险化学品。

  二查人员素质,把好证件关

  市监所所长谢松贵依次检查了集体聚餐活动承办厨师的健康证及个人卫生着装,厨师证件齐全、衣着整洁、防护到位。

  三验食材票据,把好采购关

  验算聚餐活动的食材储备和采购票据,告知负责人聚餐活动必须从合法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购买食品原料,并索取、留存购货凭证。

  四检加工过程,把好原料关

  市监所携带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对常用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均符合相关要求。要求组织者提供活动菜单,严禁使用野生蘑菇、四季豆、溪石斑等高风险食品。

  五核样品存储,把好留样关

  核查活动场所的食品留样设施和样品,要求按留样标准,将菜品按品种盛放于专业密闭容器,冷藏48小时。

  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采购渠道复杂、场所临时搭建、厨师流动性大、就餐人数多,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后续虹桥镇将对农村集体聚餐开展持续监管,保障广大群众聚餐食品安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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