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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025年9月第3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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