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 ——致全镇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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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乡亲们: 近期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提醒大家:毒蘑菇毒性强、危害大,切勿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毒蘑菇危害不可轻视 1. 毒性致命,无特效药 毒蘑菇种类繁多,所含毒素复杂,中毒后轻则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重则引发肝肾功能衰竭、昏迷甚至死亡。目前医学上尚无特效解毒药物,救治难度极大,致死率极高。 2. 隐蔽性强,易误判 民间流传的“颜色鲜艳才有毒”“生虫的蘑菇无毒”等说法均不可信。许多毒蘑菇外形与可食用蘑菇极为相似,肉眼难以辨别。例如,剧毒的“白毒伞”外表洁白朴素,却可致命。
二、预防误食牢记“四不” 一、不采摘。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些有毒野生蘑菇和食用菇类外形相识,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鉴别,不管是山上还是路边草丛中的野生蘑菇,不要采摘食用。 二、不销售。超市、农贸市场、食堂、饭店、车站、景区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强守法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不得线上线下销售、加工制作来源不明、难以辨别野生蘑菇。 三、不购买。不要在路边摊贩、抖音、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购买个人采摘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买来食用。 四、不食用。要避免野生蘑菇中毒,关键在于不食用来历不明野生蘑菇,别贪“一口鲜”而不顾生命安全。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一律不准食用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三、误食中毒,立即就医! 若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晕、呕吐、腹泻、视力模糊等异常症状,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催吐自救: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淡盐水,用手指按压舌根催吐,减少毒素吸收。 2. 保留样本:将剩余蘑菇或呕吐物留存,供专业人员检测鉴定。 3. 紧急送医:第一时间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就诊,切勿拖延! 四、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1. 请将本宣传内容转告家人、邻居,尤其提醒家中老人、儿童提高警惕。 2. 发现他人采摘、售卖野生蘑菇,请及时劝阻并向村委会报告。 生命安全无小事,防范意识是关键! 让我们共同行动,拒绝毒蘑菇,守护健康家园! 监管举报电话 长寿镇人民政府食安办:0730—6671311 长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730—667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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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长寿镇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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