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023年8月第5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023年8月第5次

  本局收到的不合格食品3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规格型号

抽样/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目

处置结果

1

老姜

平江县童金尔超市

2023-03-14

5kg/箱

NO:2023NCPJD0216

铅(以Pb计)

不予行政处罚

2

江米条(冷加工糕点)(上糖浆类)

平江县益万家超市

2023-04-01

3.9kg/件

NO:2023SPJJ0725

酸价(以脂肪计)(KOH)

不予行政处罚

3

云片糕(糕点类)

平江县三墩乡学群超市

2023-05-03

400g/包

NO:2023SPJJ0719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