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饮用水监测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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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行政检查 | 二级事项 | 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 检查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 号2017年12月26修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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