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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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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 号2017年12月26修正)、《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6 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公开主体 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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