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规划领域不再更新信息的通知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https://gi.mnr.gov.cn/202204/t20220425_2734871.html),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废止,此领域不再更新信息。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