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仙镇姜源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处险项目废土方竞价公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梅仙镇姜源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处险项目废土方竞价公告 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梅仙镇政府决定对姜源村十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险项目废土方外运处置权以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土方基本情况
二、竞拍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2.本次外运废土方处置权竞价采取书面竞价,共3轮,起始价为80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不得少于2万元,后一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以最后一轮为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认竞得人,如最后一轮未出现唯一最高价,由相同价格方在最高价位之上重新竞价。 三、竞价须知 1.竞价人在申请竞价前,须知晓废土方处置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地方矛盾处置、相关村民补偿、外运进出道路损毁修复、弃土堆放及处险地块复绿都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并处置到位,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相关事宜竞价人须提前与姜源村委会商议并经村委会同意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人凡申请竞价则视为已知悉上述要求。 2.竞得人须按政府规定红线、标高、时限进行废方处置, 且不能在现场分筛,且必须在2024年10月30日前全部运走。 3.竞得人须承诺外运废石方不得在平江县境内非法进行洗选。 四、报名方式 1.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可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9日到梅仙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及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 2.为确保复绿到位,竞得人须交纳复绿保证金。复绿保证金交纳到属地村级,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交纳复绿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废方处置后若竞得人自行复绿到位,经镇村验收通过的,复绿保证金由属地村委会全额退返给竞得人。若复绿不到位或乙方拒不履行复绿责任的,复绿保证金不再退还给竞得人由委托方直接用于地块复绿。 3.本次外运废石方处置竞价活动在梅仙镇政府二楼会议室进行。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请按时交纳过竞价保证金并签订承诺书的竞价单位或个人,准时参加竞价,过时不予受理。 4.若竞价成功,则竞得人保证金自动转作竞价款,剩余款须于3个工作日内转入政府指定账户;若未竞得,则未竞得人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75088877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 一级事项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二级事项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 公开时限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梅仙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