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牌标识发光字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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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中国共产党平江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平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牌标识发光字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牌标识发光字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采购(2025)0110 3、委托代理编号:ZCZB-PJH-20250245 4、采购项目预算:162549.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广告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0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5月27日至 2025 年 6月3日 08:00-18:00, 在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个人社保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到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获取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未按其要求领取或购买询价文件,其投标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3、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15:00。 4、开标地点:岳阳市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www.pingji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胡先生 2、电话:19116951123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平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平江县育才路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911695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联系人:罗洪 电 话:15573012995 电子邮箱:32889283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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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 一级事项 | 政府采购信息 | 二级事项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公开层级2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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