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和美乡村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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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加快补齐和美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计划启动平江县和美乡村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平江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招商主体拟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江县和美乡村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平江县三市镇、龙门镇、瓮江镇、梅仙镇。 3、项目建设内容:(1)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包括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2)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拟建设2.1万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其中提质改造低产基地11500亩、新建基地9500亩。(具体内容及规模以投资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为准)。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8亿元,资金全部由中选投资人负责筹集。 5、项目投资回报:项目收入包括中药材种植相关收入、生态塘相关收入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项目建设完成后,投资者享有其投资项目的经营权。 6、项目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招商范围:平江县和美乡村暨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二、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资方需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投资方存续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均允许中选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或其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6、本招商接受联合体响应。 (1)联合体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招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资申请者,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湖南国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新站社区站前路237号凯鑫国际金融中心902-2)领取招商文件。 四、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湖南国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新站社区站前路237号凯鑫国际金融中心902-2),投资申请文件评审时间、地点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招商服务机构)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及结果在平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村路与碧潭大路交叉口西100米平江农业大厦 联系人:李林 电 话:15197108217 招商服务机构:湖南国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新站社区站前路237号凯鑫国际金融中心902-2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0730-873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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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 一级事项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二级事项 | 招标公告 |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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