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寿镇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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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推进深化税收共治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税收征管保障,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推动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长寿镇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印发下达。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寿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3日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协同、长效互动的现代化税收共治管理体系,增强税收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动长寿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 6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工作任务的通知》(岳政办函[2023]21号)以及《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23]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思想共识、力量共聚、政策共研、机制共商、平台共搭、标准共通、信息共享、财源共建、风险共管、责任共担”为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共治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改革举措等措施构建起“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协助、信息协力”的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为推动全县财源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长寿镇税费精诚共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党委副书记唐颖任组长,党委委员方仁良任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王颂民任副组长,长寿税务分局副局长周彪、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张俊民、财政所副所长黄建新、各办主任及各村居书记为成员。负责全镇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工作。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财政所二楼,由黄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屹宇同志任资料管理员,保障税费精诚共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征管服务协作共治 各相关成员部门要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协助长寿税务分局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各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积极开展协税护税和税法宣传,自觉维护税法刚性。长寿税务分局要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原则,依法征收零星分散或异地缴纳的税收,同时加强对成员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监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办税规范化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社会化办税渠道,扩大税收志愿者队伍,提升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和电子发票使用。 (二)强化税警协作 健全税警协作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实现税务、公安部门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三)基础信息共管 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网格员,结合基层治理平台,扩大社会化综合治税力量,协助长寿税务分局开展基本信息采集、税源情况核查、纳税服务推行、涉税问题协调等基础信息共管工作。 长寿税务分局要建立与村(居)网格相匹配的基础税源管理网格,定期传递新办和注销税务登记、税费种申报、欠税及非正常户认定等涉税信息,提升村(居)对辖区企业纳税遵从度的了解。结合村(居)网格反馈情况,对辖区市场主体开展归集、分析,厘清家底,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必要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摸清税源情况,规范市场秩序;要积极参与市场主体培育优化行动,利用税务大数据分析来协助村(居)明确“小升规”“下升上”等培育目标,提升工作效率,合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四)深化税收宣传 在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基础上,多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积极举办“税法进校园”活动,结合“税务管家”服务,持续面向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点对点”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等。 (五)经济税源共育 各部门要树立税源培育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扩总量、培存量、提质量,围绕税源抓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强化组织力度,与长寿税务分局共同研究实施引育策略,不断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政府要密切关注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运用平台搭建多部门、多单位、多机构一站式快速服务通道,及时响应企业诉求,传递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发展和税源涵养。 (六)智慧税务建设 长寿税务分局要积极提升涉税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在新办登记、发票领购、税费申报等环节的办税流程,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绿色办税”通道;要开展税源精细化分析,及时提供行业税收贡献度分析、企业税负变动分析等,发挥“以税资政”作用,推动税源结构的优化和质量的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共治站位。基层税收共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统筹工作量大。各成员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与全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税收共治的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工作,为规范基层税费征管秩序、提升税费征管质量、实现税费征管堵漏增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强化税费执法保障。 (二)压实共治责任。基层税收共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基层税收共治的组织统筹、职责界定、协调推进、指导督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基层税收共治落实落地。具体推进中,要融入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村(居)+税务”网格化税收共治机制,切实做到税收共治事项进村(居)、进网格、责任到人员。 (三)营造共治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基层税收共治内外宣传,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村(居)大喇叭、拉横幅、村务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税收共治和依法诚信纳税纳费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税收共治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同度,在全镇范围内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税收协同共治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对履行职责好、有突出贡献的税费协同共治成员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加分;对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税费协同共治成员单位,扣减年终目标考核分。 长寿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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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税收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长寿镇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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