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镇南江星城建设项目废渣土处置权竞价公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江镇人民政府对南江星城建设项目废渣土处置权以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土方基本情况:
二、公告时间、出让方式、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 (二)出让方式:公开竞价出让 (三)竞价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分。 (四)竞价地点:南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竞价起始价:起始价为人民币39万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本次采矿权出让采取公开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 四、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到南江镇人民政府提交报名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六、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 1、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万元)。 2、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须向南江镇人民政府缴纳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万元),凭履约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7时00分。 七、相关事项 1.竞得人须承诺处置不得造成环保问题,山砂严禁作为承重用建材。 2.竞得人负责项目红线内土方挖取、运输、项目专用弃土场的弃土填理、临时道路、电力等建设及费用。 3.竞得人须按政府规定红线、标高、时限进行处置。 4.竞得人不得收集处置红线外废渣土,处置期限为3年。 5.处置期满或项目场地平整后,竞得人无条件自行拆除废渣土处置设备。 6.竟得人必须按要求做好场地施工、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于拍卖会前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余款十个工作日内转入政府指定账户,竞得人所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0万元,南江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进度分批返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将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名联系人:杨正 南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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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施工有关信息 | 二级事项 | 施工管理服务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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