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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平江县统计部门受理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电话渠道

电话:0730-6229110

二、信函渠道

受理部门:平江县统计局法制股

通信地址:平江县南街政府院内五楼(平江县统计局)

邮政编码:414500

三、电子邮箱渠道

电子邮箱:510212843@qq.com

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和相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注:受理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平江县统计局

2021年8月15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统计
一级事项 统计法律规范 二级事项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公开主体 平江县统计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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