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一批营运普货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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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经核查,我局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中有湘FC0200等63台营运货车(具体车辆明细附后)存在行驶证注销、行驶证已转外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对其《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7月26日至8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凡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名及未写明联系方式的视同为无效意见。 附:行驶证已转外省、行驶证注销货车明细表 联系地址: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103室) 联系人;吴泉明、周胜昔 联系电话:0730-6263590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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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
| 一级事项 | 道路运输 | 二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 律、法规对政府信息 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 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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