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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牛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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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石牛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机制,补齐管理养护短板,加强综合治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我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压实领导责任,进一步整合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强综合治理,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努力打造“安畅舒美”的路域环境,服务人民群众,促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年底全面建立起“路长制”,通过“路长制”管理模式的落实,到2024年实现包括县、乡、村道和通自然村公路在内的所有已硬化农村公路应养尽养、全面管养,公路“安全、有序、整洁、美观”。

  (一)安全:路况较好,能满足安全畅通行车的需要。路面破损和自然灾害损毁能及时修复。路肩平顺,边沟和涵洞畅通。公路安防设施及安全标志标牌完整,能正常发挥作用。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乱堆乱放、乱挖乱埋、乱搭乱建、乱栽乱种等造成安全隐患、影响路容路貌的各种路政问题以及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污染公路等不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相关部门查处。强力推进治超治限,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和农村公路正常使用寿命。

  (二)有序:县道以上公路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装载砂、土的运输车辆上路必须进行覆盖,防止物料洒落和污染公路。加强对农村公路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等行为。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及其他与公路维护无关的作业;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制止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摆摊设点,严禁占道经营。

  (三)整洁:及时清除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及时清除路肩、边沟、绿化带、边坡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堆积物;重点路段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禁止向公路路面排水、排污。

  (四)美观:有公路管理养护人员负责日常管养工作。公路路肩无坑槽、杂草、积水等。加强公路两边绿化、美化,及时对行道树、绿化带等植被进行浇水、防虫和修剪等维护,确保生长良好。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镇级总路长,分管交通工作党政班子任镇级常务副总路长;联村领导任镇级副路长,负责所联村路长制的实施工作;由镇长任乡级路长,镇分管交通负责人任镇级副路长。由各村主任(居委会主任)任村级路长并落实“一路一长”,乡道分路长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相关负责人担任;村道分路长由支、村委成员或党员、组长担任。设立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与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二为一),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党政班子兼任办公室主任,镇交通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宣传、公路建养、公安、自然资源、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林业、科工信、文旅广体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由镇交通办常驻办公室。

  各村要设立村级路长办公室。确保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地、有专职人员,有齐全规范的相关内业资料,办公室要求有村规民约、工作日志、有村级路长和管养人员的工作照片等必要的内业资料。

  (一)镇级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各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制办公会议,听取镇级路长制办公室、相关镇直部门和村级总路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由镇级常务副总路长协助开展工作,主持日常工作。

  (二)镇级副路长职责:督促所联系的村级认真落实路长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所联村级实施路长制工作包干负责。

  (三)村级路长职责:是辖区村道路长制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上级路长、副路长及上级路长办公室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落实“一路一长”。村级路长每月巡路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路容路貌的隐患。

  (四)村道分路长职责:负责落实各自责任路段的管养人员并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好的实效。每月巡路不少于一次对照养护手册检查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公路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各种问题。完成上级和同级路长及路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在特殊天气、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提高对重点路段的巡路频率,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路长办公室职责:镇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拟订“路长制”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牵头组织日常巡查和督查;督促下级路长和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路长汇报;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七)部门职责

  1.镇交通办:履行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按照“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要求,切实加强责任范围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并积极提升“四好”水平。作为牵头部门推动全镇“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加强部门治超,参与联合治超。

  2.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按照“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要求,切实加强责任范围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并积极提升“四好”水平,即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

  3.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及“路长制”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开展。负责加强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

  4.镇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速、逆行、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参与联合治超。

  5.镇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协同公路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即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与10米、乡道不少与5米。在公路两侧开展建设的距离应由公路主管部门共同签具意见。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边坡、裸露山进行恢复治理。并由自然资源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

  6.镇发改办:负责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行业监管。

  7.镇水管站:指导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协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路长制”与“河长制”的对接和结合工作。

  8.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公路旁农村建房进行审批时,会同公路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保离公路距离符合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会同交通、公路部门加强公路环境整治。

  9.镇林业站:会同公路管养责任单位加强公路绿化和绿化管理、护林防火,对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支持。

  10.镇环保办:对影响路域环境的污水及各种污染源进行及时整治,全面加强公路及两侧控制范围内环境治理。

  11.镇乡村振兴办:结合乡村振兴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公路管养和绿化美化等工作,对运用生态环保员兼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12.镇文旅办: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科学、规范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3.镇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办:督促要求各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埋设、安装管线,必须事先与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接,科学合理规划,严格审批,避免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路长(副路长)带领相关人员按要求上路巡查,对照养护手册及“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要求进行仔细检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分路长(副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会进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理解决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爱路护路的浓厚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经验,推广模式,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通过宣传渠道加大对危害公路安全、有损路容路貌等行为的曝光力度,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处理。每条公路在路头、路尾及人口相对集中的重要路段设立规范的“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举报联系电话。

  (二)加强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确保人员和资金投入,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重点路段与沿线相关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行之有效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完善保障机制,保证经费投入。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中明确“路长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结合社会募捐和“一事一议”等方式,统筹谋划推进路长制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公路养护、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支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四)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常态长效。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检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相结合,督促路长和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将“路长制”考核列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考核记分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兑现。

  六、相关说明

  根据我县大部分农村公路行政等级提升后,但建设技术标准没有达到相应等级,管养交接未及时跟进的状况,我县农村公路行政等级的认定,以2009年公路年报为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 二级事项 公共服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公开主体 石牛寨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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