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两年未年审的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核查,我局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中有湘FE707挂等51台营运货车存在逾期2年未年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对其《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自2023年10月31日起,湘FE707挂等51台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自动作废,特此通告。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平江县逾期两年未年审车辆统计表.xlsx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
| 一级事项 | 道路运输 | 二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 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