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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两年未年审的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经核查,我局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中有湘FE707挂等51台营运货车存在逾期2年未年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对其《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自2023年10月31日起,湘FE707挂等51台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自动作废,特此通告。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平江县逾期两年未年审车辆统计表.xlsx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道路运输 二级事项 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 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公开主体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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