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3〕353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8号)、《岳阳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水利办〔2023〕43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8月21日至10月13日,我局组织对南江水厂、青冲水厂、虹桥水厂等12处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进行了现场考评打分(具体评分详情见附表)。 现将平江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县级评价结果总分达到70分(含)以上且经公示无异议可评定为县级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平江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6222620 附:平江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赋分汇总表
平江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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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农村水利水电 | 二级事项 | 农村供水工程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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