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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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基本情况 三市镇位于县城东北,距县城20公里,国土面积140平方公里,全镇26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51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3025户,总人口5.9万人。,暴雨多发生在每年的7-9月。 河流沟道分布情况: 镇属流域,内河长20公时,堤防长16公里,主要支沟2条。钟洞河长度7公里。爽思河长7.8公里。 危险区的划分: 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共涉及16村,4629户、31250口人。低坪、下坪、寨上、托田、西南、下沙、中沙、郊源、郊南、保丰,淡江、三新、大洞口、永太、居委会、天湖。 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示意图(略) 组织指挥体系 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与镇防指挥为一套机构,在县防汛抗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指 挥 长:欧阳帆(书 记) 副指挥长:卢江锦(镇 长) 成 员:吴再兴(副书记) 童河(副镇长) 李美中(国土所长) 曾阳(民政办主任) 李某君(财政所长) 盛赣湘(派出所长) 康妹(卫生院长) 张卫东(水管站长) 刘平安(林业站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调度保障组等4个小组。 指挥长:欧阳帆(三市镇党委书记) 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卢江锦(三市镇镇长) 负责:协助书记调度各村的抢险队伍。 李乐辉(三市镇党委委员) 负责: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监测预警组: 组长由李乐辉担任,负责掌握各种雨、水、灾情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接到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发布预警信号。 转移安置组: 组长由顾凯(人大副主席)担任。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组织工作。负责将转移人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应急抢险组: 组长由童河(副镇长)担任。负责应急抢救队组织等具体抢救工作。 调度保障组: 组长由李莎莎(党委委员)担任。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处理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在汛期(4—9月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380049 监测预警 监测 监测内容:(1)雨量:雨、水情监测实行专人负责。 水情:观测河的水位上涨情况。 预警 预警及别分两级: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 预警发布及程序 发现险情苗头后上报县防汛指挥部,根据县防汛指挥部预警命令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预警方式 通过预警系统发布预警广播。 电话通知。 预警响应 在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按照预警级别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指挥机构各成员立即上岗到位,指挥长安排部署工作。 监测预警组:加密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及时报告最新情况。 转移安置组:做好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工作,协助镇村做好当也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 抢险救灾组:做好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 调度保障组: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资金调配,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杜绝重大疫情发生。 抢险救灾 当发生险情时,应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以及其他人员撤避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同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对于紧急转移的受灾人员,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保证受灾群众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保障措施 汛前,要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村为单位对山洪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险情排查,要做到责任明确,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排除隐患。要向山洪灾害威胁区的村民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将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宣传、培训、演练 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以及墙报、标语微信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防洪法》、《防御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山洪防御常识,宣传山洪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特别对灾害隐患点周围的干部群众,更要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对山洪灾害的预防、治理、避险、救灾等知识,增强全民尤其受威胁地区人员的防范意识,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镇村防汛组织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抢险救灾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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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水旱灾害防御 | 二级事项 | 水旱灾害防御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 ||
| 公开主体 | 三市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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