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镇防洪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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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防汛工作方案》、《关于制定防御山洪方案》的规定,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山地灾害(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统称。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第一节 防洪预案编制目标、原则及依据 一、主要目标 本预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共同抗灾、保安全、求发展,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 三、法律、法规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为编制依据。 四、实施责任 1、本镇镇长对本预案负总责。 2、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防洪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防指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中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3、对于拒不执行本预案或防指发布的防汛调度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防洪法》、《防汛条例》等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 自然情况 地理位置:三市镇地处平江县城东南,地理坐标于东经113,东与加义镇接壤,北与童市镇相连,南与安定镇毗邻,西与三阳乡交界,是一个半丘陵,半山区的农业大镇。 地质结构:全镇部分丘陵地区岩性为板页岩岩体,风化严重,植被覆盖低,全镇土地面积140平方公里。 气候特征:我镇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属中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气候带,两量充沛、平均气温16.8℃,极端年最高温度40.3℃(1971.7.28),最低气温零下12℃(1972.2.29)。降雨情况:由于受福寿山、连云山脉影响,极易形成暴雨。 河流概貌:境内重要干流为汨罗江、钟洞河,它发源于江西省修水县的黄龙山,由献冲进入我镇,自东向西贯穿全镇,在我镇境内流程为31公里。沿河有16个村1个居委会,33000人口,占总人口数的56%。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全镇共26个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5.9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2600元,全镇耕地面积41231亩,其中水田35567亩,旱地5664亩,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 全镇的中小学校21所,其中初中2所,小学14所,幼儿园8所合计5344人。 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个,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000万元。 现有水利设施: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11座,降等大山塘2口,堰坝125处。 第三章 山洪灾害的特点 第一节 山洪灾害的特点 一是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溪河洪水泛滥造成的国民经济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和插花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和阵发性的时间特点。 二是季节性强、频谱高。主汛期集中在5-7月份,而这段时间也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1995、1997年均发生较大洪灾,更为严重的是1998年连续五次洪灾,27个村有寨上、下坪、低坪、天湖、托田、爽口等7个村700人受灾。 第二节 山洪灾害致灾原因 第一,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破坏日趋严重。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多地少,过度的开发土开,开发自然资源,侵占水面、河道,必将是导致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环境系统失衡。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山区,其乡村人口比重仍超过总人口的85%以上,这些人仍离不开“靠山吃山,依山傍水”这一基本生存特点。随着农村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人均占有耕地愈来愈少,更加剧了对自然的破坏和索取,开荒、开矿、修路等活动越来越频繁,更是加剧了山洪灾害的损失。 第二,工程防洪标准低。全镇的水利建设通过多年的努力,建成了一批水利基础设施,但这些工程大都建于上世纪50-70年低,建设年代久,建设标准不高。当时修建时,基本上是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有的工程甚至根本没有设计,即使有设计,也缺乏水文、地质资料,当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也极不完善;施工设计简陋,大搞群众运动和人海战术,施工质量控制不业,基建设次不足,这些先天不足的因素,致使大部分水利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施工难以保证质量。再加上长期以来对山区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工程配套不全,老化失修严重。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病险工程不断增多。汨罗江上游缺乏较大的控制性防洪工程,一遇暴雨,洪水很快汇集于汨罗江,造成洪水陡涨,加之汨罗江基本没有设防,一旦山洪暴发,防不胜防。同时,对山丘区河流堤一直未设防,沿河农田、道路极易冲毁,农作物水冲沙压严重,并造成交通中断,抗灾能力呈减弱趋势。 第三,对山洪灾害防治认识上存在误区。由于山洪灾害具有强烈的突发性和破坏性,自古以来,人们以为山洪灾害是不可抗御的,缺少对山洪灾害进行系统的研究,缺乏有效的防御手段,往往造成人们主动避灾的意识不强。在河道边、滑坡体下建房、搞建设、搞开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侵占河道,向河床乱弃、乱倒、乱建、乱挖,河道不断淤塞,泄洪能力严重萎缩,往往造成洪水,大泛滥,小洪水,大灾难的严重后果。 第四章 灾害区域的划分 第一节 危险区 危险区是指山洪暴发后被淹没及可能产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水石流等灾害,严重威胁生命和房屋、道路、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的生产或生活区域。按洪泛区的划分,也就是各溪河两岸在十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的区域属危险区。凡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们,必须在除暴雨2小时内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号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在短时间内降雨量达70-100mm以上,必须立即发布安全转移信号,区域内人们紧急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往预先划定好的安全地带转移,避免洪灾损失。 第二节 警界区 警界区是指高出危险区,位于十年一遇到百年一遇洪水线之间的区域。同样,该区内的人们在降暴雨后2小时内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号,尤其是靠近危险区的人们必须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同时不断进行巡查,密切观测雨情、水情动态,如水位上涨速度较快,应及时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及时撤离至安全区,躲开山洪灾害。 第三节 安全区 安全区是指不受稀遇洪水影响,难以发生灾害,同时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供人们临时或永久居住、生产、生活的区域。 另外,按灾害的形成,全镇划分为洪泛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两大区域。沿汨罗江、钟洞河两岸河堤保护的低洼村组,水库大坝下游的所有村组为洪泛区。根据各单位网格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综合评价值进行单元网格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当综合证价值≥0.7时,为高易发区;0.4-0.7时,为中易发区;≤0.4时,为低易发区。根据以上指标测算我镇切分为三个地质灾害易发区 (见附表)。 第五章 组织指挥体系 镇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与镇防洪抗旱指挥部合并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谭晓峰同志任政委,徐莉同志任指挥长,李乐辉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水利、公安、财政、林业、民政、卫生、广电、电力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防办一并办公(电话:6380049)。各村建立以村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明确行政、技术责任人,落实鸣锣员、口哨员等预案报警人员及负责范围、转移信号方式等,对于危险区居民要做到户户有山洪灾害紧急转移明白卡,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伍(30--50人),花名册报送镇与县防汛办公室备查。 镇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的信息发布,进行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受指挥长委托下达下发防灾指挥部的命令和意见,对成员单位实行综合调度。 第六章 监测通信及预警 第一节 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并结合我镇山区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50-10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2、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和度为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100-200mm)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为二级预警。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程度为特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另外由于我镇山区汛期降雨极为不均,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强对流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部强降雨时,必须及时根据降雨强度判断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第二节 预警实施程序 为让群众及时躲灾、避灾,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应按县→乡(镇)→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组→村→乡(镇)→县的次序预警。在4-9月汛期,镇、村二级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相互之间均用电话联系。村、组必须明确1-2名责任心强的信号发送责任人,在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或获得严重险情信息后,信号发送人必须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出报警信号。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库、重点山塘、河堤工程洪水即将漫顶或坝体出现裂缝、管涌、滑坡、有溃坝可能时),村、组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告防指,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抗洪救灾工作。分级预警实施程序如下: 1、三级预警实施程序:由所在行政村根据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乡镇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并组织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群众组成由村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开始降雨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点撤离。 2、二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县防汛指挥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并通知相关行政村在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由包村干部参加巡逻,降雨后,每间隔1小时由带队的干部向当天镇防汛值班的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县防汛指挥部,赶往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3、一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一级预警,镇主要领导根据事先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间隔半小时由巡逻带队的干部向分包地区的乡镇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及分包督查乡镇的县级领导或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及水利局的技术人员立即赶往该地区,协助指挥抢险救灾。同时,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政、预备役等有关县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七章 安全转移方案 第一节 人员转移 各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办法。发布险情报告及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由各级行政负责人负责。 第二节 转移安置的原则和责任人 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第三节 安置办法、地点及人数 山洪灾害发生后,原则上向附近的高地撤退,具体撤离路线及地点由各村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订。人员安置的方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搭棚地点应选择居民地附近,坡度转缓,没有山体崩塌、滑坡迹象的山头上。 第四节 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抗灾指挥; 第二条: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水、雨情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号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要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条:雨、水险情报告必须准备及时,会商必须迅速,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条:对瞒报、漏报险情都要追究责任,对撤离职守者坚决查办,对贻误战机、酿成恶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团结抗灾、共同承担; 第六条: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条:防灾纪律毋庸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贷。 第八章 抢险救灾 第一节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镇、村防汛机构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后,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后,及时抢救人员,清理、妥善处理人畜遗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查险处险 汛前,镇、村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第二节 宣传发动 镇、村利用广播、电视、微信、会议印发资料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具体防治措施,“三区”的范围和地点,防山洪的组织机构和安置方案,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办法等,使区域群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知识。 第三节 实行责任追究制 实行行政责任人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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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水旱灾害防御 | 二级事项 | 水旱灾害防御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 ||
| 公开主体 | 三市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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