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镇2025年自然水域与重点饮用水源禁渔禁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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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了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岳阳市洞庭清波环保工作方案”与“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守护好长寿一江蓝天碧水,保护长寿野生渔业资源,使长寿生态环境可以持续良好发展、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禁渔禁捕要求,通过部门联动、分阶段推进,实现黄金洞水库重点饮用水源及汩罗江自然水域“禁渔禁捕全覆盖、违法捕捞零发生”,保障水域生态安全与饮用水源水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禁渔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由长寿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唐颖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方成全、书记助理陈忠坚、综合执法大队长吴峰任副组长,长寿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水管站、畜牧站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并设立禁渔禁捕办公室,由陈中坚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工作推进。 三、各村居委员会及部门职责分工 1. 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案件侦办。 2. 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监管,严查非法销售国家保护鱼种与违规捕获渔资源的出售;严查各种经营店铺进行违法捕鱼工具的行为,切断非法渔获物流通链条。 3.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黄金洞饮用水源禁渔禁捕的宣传与执法力度;承担日常巡查任务,及时制止非法捕捞行为,配合集中执法行动,清理违规渔具。 4. 水管站:负责汩罗江水域管理。加强自然水域文明垂钓劝导工作,保护环境卫生,严禁电、毒、炸、锚等违法捕鱼行为的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任务,及时制止非法捕捞行为;提供水域分布、水质保护等基础数据,协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集中打击活动。 5. 畜牧站:配合宣传禁渔禁捕政策,加强黄金洞重点饮用水源地与汩罗江自然水域区养殖污染管理,引导养殖户规范生产。 6、各村居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的自然水域禁渔禁捕工作加强巡查、劝导与宣传工作;对非法捕渔行为进行劝止,并为配合打击非法捕渔行为提供执法线索与依据。 四、分阶段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3月) 水管站、畜牧站与各村居委员会:联合制作禁渔禁捕宣传资料,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在自然水域周边居住的村民、广大垂钓爱好者、养殖户等普及政策。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黄金洞饮用水源周边悬挂标语、设置警示牌,明确禁渔禁捕的要求。 (二)常态化巡查阶段(全年,分重点时段) 3-7月、9-11月(重点巡查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水管站开展每周不少于二次对饮用水源开展巡查,重点排查电鱼、毒鱼、炸鱼、钓鱼及使用禁用渔具行为;记录巡查台帐及处理违规行为的事项;及时制止违规垂钓与非法捕捞行为。 水管站牵头组织本站干部,联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河道巡查的同时对违法电、毒、炸及使用非法工具进行捕鱼行为给以打击;宣传劝导广大垂钓爱好者文明垂钓的同时注意水域周边环境卫生。 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馆的抽查,严查非法渔获物交易。 (三)集中联合执法阶段(4、10月) 林业水利应急综治线牵头,不定期地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管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黄金洞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非法钓捕团伙,清缴消毁违规捕钓工具与渔船。 市场监督管理所同步开展市场“回头看”,严打非法销售渔获物与经营捕鱼工具行为。 五、保障措施 1. 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与村居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问题、协调进度,形成“巡查——处置——反馈”的闭环工作方法。 2. 强化考核监督:将禁渔禁捕工作纳入部门及村居委员会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力的部门、村居委员会进行通报问责。 3. 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 通过部门协同、分阶段推进,切实落实禁渔禁捕要求,守护长寿镇自然水域生态环境与黄金洞饮用水源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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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河湖管理 | 二级事项 | 水域岸线管理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长寿镇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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