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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昌江河等三十一条河流划界成果公示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因系统容量有限,附件仅公示部分河道信息,如需详细信息可与文件公示的联系方式咨询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河湖管理 二级事项 水域岸线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公开主体 平江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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