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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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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八条硬措施的通知》及《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1、举报电话:0730-6671311   17716739787

  2、所有的举报线索都要求附带能看清被举报对象的照片或视频,具体地点,对举报人将实行严格的保密保护制度。

  3、凡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镇政府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5000元。

  4、举报在镇境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或在镇域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镇政府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奖励。

  5、举报镇境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镇政府给予举报人奖励200-1000元。

  如有多人举报同一人,以首位举报人为奖励对象。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执行。

  2024年8月1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奖励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
公开主体 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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