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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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十五条硬举措”,立足“两个根本”,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全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 二、排查范围 全镇46各村(社区)、轿顶山安置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明确责任 1.非煤矿山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管理所 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6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 2. 危险化学品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管道管线、危化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 烟花爆竹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陈中坚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 定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巡查排查情况;打击处置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4.交通运输 牵头负责人:方仁良 责任单位:交通办、交警队、交通执法中队 以“两客一危”、校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 5. 建筑施工 牵头负责人:陈韬涛 责任单位:城建办及相关部门 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 6.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 牵头负责人:各分管行业的党政负责干部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 突出大型商超、高层建筑、文保单位、宗教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城中村、集镇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检查社区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等。 7. 城镇燃气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重点检查华润天燃气站、长寿液化气站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非法充装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等。 8. 特种设备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医院、相关场馆等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的现场检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等。 9. 文化旅游 牵头负责人:周昂扬 责任单位:科教文卫服务中心、交警队、交通执法中队 重点检查长寿秘境、红军营等景区景点旅游包车交通违法行为,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景区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执行情况;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情况;水上运动、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旅游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10. 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涉爆 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重点检查冶金、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事故防范情况;强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等粉尘涉爆企业的隐患治理;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等。 11.其他行业领域 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牵头负责人:黄恒湘 责任单位:学区、应急管理办 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牵头负责人:方仁良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林业站、畜牧站 民宗、文保单位,牵头负责人:周昂扬 责任单位: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危废处置,牵头负责人:贺宇翔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牵头负责人:席伟 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电力、工贸企业、食品安全,牵头负责人:方成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供电所 民爆物品、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养老机构、校园及广场周边环境整治,牵头负责人:袁凌云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河道作业,牵头负责人:陈中坚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牵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12.各村(社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落实自查自纠自改。 13.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强行业监管执法力度。 14.企事业单位,责任人: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要求开展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四、时间到点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5月10日前) 各分管行业的党政负责干部,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进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迅速对所分管行业领域和属地区域开展一轮全方位、多层次、地毯式的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开展自查自改,5月10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登记表交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推动开展对标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处罚措施和力度,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党政负责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责任感,全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依托“三年行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突出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抓好工作结合,提高监管实效。要全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同时,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镇安委办将会同镇督查室加强对各线办、各村(社区)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措施,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2022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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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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