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留言咨询廉租房(公租房)问题的回复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网友: 您好。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平江县住建部门调查,回复如下: 平江县公租房申请采取轮候分配机制,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目前我县暂无公租房房源。 按照《平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属本地城镇常住居民户籍,无自有住房;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城镇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在城区内应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场所)且工作满1年,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相关资料,由住房保障等联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住房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无异议的可登记为公租房轮候配租家庭。待有可配租房源后,轮候配租家庭再通过公开电脑摇号程序予以实物配租。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等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承租户,住建部门将通过动态巡查管理机制按规定予以腾退,腾退的住房将纳入可配租房源公开配租。关于您提到的个人自身情况等,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您可前往平江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0730-6779106)。 特此回复。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回应关切 | 二级事项 | 主动回应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