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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留言咨询廉租房(公租房)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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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网友:

  您好。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平江县住建部门调查,回复如下:

  平江县公租房申请采取轮候分配机制,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目前我县暂无公租房房源。

  按照《平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属本地城镇常住居民户籍,无自有住房;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城镇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在城区内应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场所)且工作满1年,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相关资料,由住房保障等联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住房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无异议的可登记为公租房轮候配租家庭。待有可配租房源后,轮候配租家庭再通过公开电脑摇号程序予以实物配租。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等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承租户,住建部门将通过动态巡查管理机制按规定予以腾退,腾退的住房将纳入可配租房源公开配租。关于您提到的个人自身情况等,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您可前往平江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0730-6779106)。

  特此回复。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回应关切 二级事项 主动回应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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