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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活处置部分政府投资公租房工作的通知(湘建保函[2021]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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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重大决策 二级事项 决策结果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开主体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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