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整体征收项目征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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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平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整体征收项目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落实县城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推动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区整体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整体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区整体征收项目

  二、征收部门: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三、征收实施单位:平江县汉昌街道办事处、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专班

  四、征收范围: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区整体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见征收红线图。

  五、签约期限:被征收人收到征收决定公告且依法公示满15日后起一个月内。

  六、搬迁期限:

  1、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老厂区:

  (1)被征收人在签署协议后的12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后,交钥匙给征收实施部门,征收实施部门牵头会同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到现场进行验收,三方共同贴上封条、签署验收意见。

  (2)签署协议后30日内,由征收部门将本协议约定全部补偿款拨付至乙方账户(在被征收资产验收合格后方可拔款)。

  2、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厂区:

  在本协议签署后,被征收人应在原新城厂区土地拍卖成功后两年内整体搬迁至新厂区,两年期满后,将被征收的所有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征收部门。在未移交期内,新厂区土地和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仍由被征收人负责管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均由被征收人承担。

  七、征收补偿:按照《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区整体征收项目补偿实施方案》执行。

  八、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承诺其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有效证明、土地权证等文件真实有效,如存在权属争议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依法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期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如被征收人未按期履行搬迁义务,征收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该范围内所有土地作为国有土地全部纳入土地收储。

  (二)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未登记的建(构)筑物认定依据《平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9、11、24条执行。

  (四)征收红线范围内,经县征收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可予保留的建(构)筑物,可不予征收。

  (五)因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公告载明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事项作出必要调整,调整内容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之日止。

  签约地点: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3974072578

  监督电话:0730-6788019

  附件:1.湖南天一奥星泵业有限公司(新、老厂)区整体征收项目征收红线图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一级事项 征收 二级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县城投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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